共同贷款买房时,房产证上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房子只属于房产证上的那个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此外,如果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这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结婚,那么房产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在办理房产证时,即使购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因此,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一、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
此种是最为常见,也最不复杂的情形。一般来说,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房屋将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贷款也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二、除了男女双方的名字,还有父母的名字
若是采取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会被认定为男女双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不能擅自处分该房产,需要和房屋共有人进行协商。
三、只写一方的名字
由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人选择了这种方案。但也正因为这种方案,实际在分割的时候还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由一方的父母出资,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便是结婚也不会将房产自动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
(二)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若双方达成婚约,那么视为赠与完成,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若双方未达成婚约,则可以要求其返还房屋或者是相对应的款项。
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