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之父 爵士乐之父的代表作品

我酷爱旅行。

有一年,我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著名的兰布拉大街(地位类似于北京的王府井大街)。左转右转,几经周折,钻进了著名的哥特式建筑群——哥特区,此时接近黄昏,突然,一个小广场上,一个接头艺人,用萨克斯吹起了一首熟悉的歌曲《La Vie En Rose》。黄昏的夕阳洒在古老的建筑上,爵士乐响起,感觉到自己突然掉落到一个无比美好的梦里。

《What A Wonderful World》,就是大名鼎鼎的“爵士乐教父”——Louis Armstrong(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作品

如果你在摇滚乐里你听说过猫王,流行音乐听说过迈克尔·杰克逊,古典乐里你听说过巴赫,钢琴曲界听说过贝多芬,京剧界听说过梅兰芳,相声界听说过马三立,评书界听说过单田芳……那么爵士乐的宗师人物就数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了。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和所有的大师们相似,都有一个苦难的童年。

1900年,他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市的贫民区,渣男老爹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抛妻弃子离家出走,母亲和大多数的贫民窟妇女一样,为了养家做皮肉生意,小Louis回忆,自己有很多个父亲,隔三差五带回一个新父亲,其中不乏有打他解闷儿完的家伙,所以小Louis很惨,为了帮助养活母亲和妹妹巴巴拉,路易斯给妓院送煤,从大旅馆的垃圾桶里捞出点食品出卖。但是爱唱歌,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到街上卖唱为生,有时候参加唱诗班,上一期咱们提到过,新奥尔良是爵士乐的发源地,小Louis的音乐启蒙,就是最传统的爵士乐雏形。

那时候的爵士乐是什么地位呢?是黑人婚丧嫁娶时候吹的音乐,都看过一部文艺电影《百鸟朝凤》吧?对,中国农村里有那种干红事、白事的乐队班子,吹唢呐的班子,爵士乐在那个年代的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就是干这个用的,而且白人大老爷和上流社会都是很讲究品位的,所以可以猜测出,请爵士乐班子来干婚丧嫁娶之事的都是“下里巴人”。有时候,比较低级的酒吧里,也有爵士乐,但是几个黑人老大哥扯着破锣嗓子一通喊,能有什么美感可言?此时的爵士乐,看起来是不上品的,一本正经的非主流。

大师也有单纯的时候,10岁那年,和他一块儿玩的小朋友里有个手欠的宝宝,不知道从哪搞的一把真手枪,自己不玩把枪拿给大师玩,大师为了庆祝新年的来临,对着天空就是一顿噼里啪啦,当鞭炮那么放。被巡逻的警察看见了,一见大师的肤色当即抓起来,以“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遣送了感化院,就是咱们俗称的少管所。

大师就是大师啊,命好。少管所里无所事事,而且天生搞音乐的人比较爱闹腾,警察受不了了,这孩子太能闹了!那个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美国部队好多解体的军乐团,把管乐器都处理下发给了许多黑人,其中也包括大师所在的感化院,警察受不了这倒霉孩子了,塞给他一把小号,玩儿去吧!没想到大师无师自通,随便一吹,不仅响了,还有了美妙的旋律,后来,命太好的大师,在少管所里遇到了他人生第一个贵人和良师Peter Davis老师,小号技艺精进!

传说中,大师不识谱,我个人猜测:在感化院,包括以前街头卖唱,可能大师真的不识谱,因为没人教啊!全靠自己的天分和感觉来;后来有了名气成了大师了,应该是识谱的,否则你跟乐队怎么聊?怎么排练?怎么创作?你是准备把其他几个乐手给气死吗……

再后来,大师重新进入社会,天才就是天才,专业开始干音乐以后,吊打各路高手。太出色了,必然有慧眼识珠,加入了一支乐队,该乐队中拥有当时著名的小号演奏家Joe Oliver,Oliver爱死了阿姆斯特朗的才华,带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乐队,大师终于不卖唱了,进了录音棚,但是录音师不得不将他的位置放在其它乐手的后面20米处,因为大师的音色实在太有力量了,嗡嗡的,再把我录音设备震爆炸了!

1925年,阿姆斯特朗在芝加哥已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号演奏家之一,25岁时已经被认为是爵士乐的标志。1931年,他带领他的乐团远赴英国和欧洲,在那里他们的演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阿姆斯特朗成为世界公认的爵士乐演奏家,他在1923年—1967年录制的曲目,年代涵盖相当广泛,被世人称为“爵士圣经”。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成绩,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他之前,爵士乐是一个下等人、黑人办红白喜事才用的音乐,在他之后,时至今日,爵士乐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三大流行音乐之一,打个比方:就像侯宝林之于相声,在侯宝林之前,相声是在天桥、三不管地带撂地的,侯宝林把相声说进了茶馆,说进了剧场,说进了人民大会堂,说上了电视。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就是爵士乐的侯宝林,侯宝林就是相声界的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开创了爵士乐一种全新的音乐演奏形式:个人即兴演奏。他利用自己对于旋律富有创意的想象,为爵士乐增添了宝贵片段及即兴演奏的革新方法,成功开拓了爵士音乐的全新演奏方法。所以1972年,在他去逝之后,美国唱片艺术及科学学会通过唱片协会国家受托人投票决定授予其格莱美终身成就奖,之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专辑被选入格莱美名人堂。

一个非主流民间闲散艺人,终于得到了主流音乐界的高度认可,如同某位说相声同志当选了中国曲协主席。

他最最伟大的成就,在乐迷们看来,就是留下了无数首经典的爵士歌曲,那悠扬的小号声,嗓子里永远充满了一口痰的演唱技巧,大嘴的微笑,永远乐观的人生态度,早已深深地留在乐迷的心中。

于是乎,我选出了我最爱的路易斯·阿姆斯的首歌。

La Vie En Rose 玫瑰人生

这首歌不是阿姆斯特朗的原唱,是法国著名女歌手艾迪特·皮雅芙(édith Piaf)的代表作,但是阿姆斯特朗的翻唱版本大火,尤其前面的小号演奏,完全诠释了大师的即兴演奏技巧。

这首歌你听起来可能会感觉有点熟悉?没错,这首歌出现在许许多多数不清的经典电影中,《两小无猜》、《玫瑰人生》、《拯救大兵瑞恩》、《机器人总动员》、《天下无贼》……

最后,用一个小插曲来结束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故事吧:

大家都知道,全世界各国的机场,很多都用人名来命名机场的名字,如法国戴高乐机场,美国罗斯福机场等,用音乐家的名字命名的机场,我个人知道的只有两个(如果说错了说少了欢迎指正)——波兰华沙的“肖邦机场”,还有一个就是新奥尔良市的“阿姆斯特朗机场”。

这或许就是人民艺术家的魅力和江湖地位吧!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