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文化遗址 泰安大汶口文化遗址

相信很多人都是从初中历史课本中了解到大汶口遗址的,它是中国史前文明长河中一颗明珠。以大汶口遗址定名的大汶口文化,出土一大批精美的彩陶以及制作精良的象牙、骨雕刻器、玉器。当看到这些出土的精美文物时,人们更惊叹于古人的智慧与辉煌成就。

1959年,修建津浦铁路复线工程时,施工队发现了一个大型古代文化遗址。同年,一支考察队来到山东泰安大汶口,在5400平方米范围内清理了133座墓葬,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类。小墓坑穴狭小简陋,仅可容放尸体,没有或只有1--2件随葬品。中型墓仅少数有木椁,随葬品仅10--20件。大型墓坑穴规模较大,棺椁7一应俱全,随葬品也非常丰富,少的50-60件,多的180多件。

墓葬中这批特征明显的随葬器物,据鉴定,这是一个距今已有几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迹,当年曾一度引起考古学界的普遍关注。

由于这种文化类型是第一次在大汶口发现的,因此它被称为大汶口文化,成为新石器时代中期黄河下游地区文化的典型代表。

实际上,大汶口遗址延续时间较长,内涵十分丰富,包含有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三个时期的遗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大汶口文化遗存。经碳十四年代测定,其年代距今约6500—4500年间,前后延续1500多年,显示出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特征。

北辛文化遗址中,主要有房址、灰坑、窑址、墓葬等。房址基本都是椭圆形的,也有少数的圆形、方形的,不过面积较小,一般在3--5平方米左右。房子的地基分浅穴和半地穴式两种,由居室、门道两部分组成,门道为斜坡式,附近有一面坡式门棚,方向不定。房室中后部一般为灶台。

出土的遗物,主要有陶、石(玉)、骨、角、牙器等。陶器有两大类,分为泥质和夹砂,多数是手工制陶;颜色以红色为主;纹饰有锥刺纹、划纹、压印纹、附加堆纹和凸棱等。主要种类为,鼎、钵、壶、盆、三足钵、支脚和漏缸等。

石器一般是打制的,如石斧只精磨刃部,很少通体磨光的。主要种器类有,铲、斧、锛、刀、镞、锤、球、纺轮、磨棒和磨盘等。

骨、角、牙器有,矛、镞、锥、两端刃的雕刻器,以及骨针等。

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人们已开始组成村落组织,氏族成员组成家庭聚居而住,不再零星分散居住。村落基本分布在靠近河岸的高地。房屋用土木材料建成,前面开门,三面设窗,屋顶和四周还有纹饰。在四壁和屋顶之间有一道宽厚的遮檐,很像用来遮蔽风雨的屋檐。这些特点表明当时的房屋建筑已近似现代房子的雏形。

在生活中,人们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不过畜牧业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工艺技术较先进,从事生产活动的工具数量多,制作精细,要比中原同一时期的工具要繁复、发达。尤其是在骨、玉、石、象牙器等装饰品和用具制作工艺方面,尤为精湛。

当时已经开始流行镂刻术,人们能将一根直的骨器做成弯曲的钩状,在一根管状骨上雕刻出弦线纹饰,在器物柄部雕出锯齿状或圆弧状的边缘,或者雕刻出直线交织的几何形纹饰。尤其是在雕刻有花纹的管状骨上,还镶嵌上绿松石。这种镶嵌术在后来的商周文化中得到了高度发展。

制陶术也非常发达,陶器造型优美,器壁薄厚均匀,颜色火候掌控适中,且种类和纹饰五彩缤纷。纹饰方面,主要以篆刻纹、编织纹为代表。当然,最具特色的要算高柄杯和白陶器。

墓葬方面,墓室一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埋葬姿势多为单身仰卧直肢式,死者头向基本一致。多数墓中都有数量不小的随葬品,种类有工具、用具、装饰品等,且各种随葬品的位置都是有讲究的:握在手中的一般是猜牙钩形器,放在腰边的一般是穿孔的大石铲,胳膊上一般戴着牙、骨和石制的手铐,指头上多数戴着指环;肩膀旁边摆放骨针;腿部或肋骨下面一般摆放长筒杯和龟甲。而尸体的两边或头脚两端一般摆放日用陶器;骨制的七首放在陶鼎或其它器物上。可见,当时的大汶口人,或许已经有了某种原始宗教的信仰。

另,还出现了猪头骨及猪下颌骨的随葬现象,猪骨作为私有财产的象征,表明当时可能已经出现了私有制。

从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可以发现当时我国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已经与半坡氏族时的母系氏族社会有所区别,人们之间已出现私有制现象,中国社会开始向着更高级、更文明的社会形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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