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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年骑车碰瓷7次获利1.6万元

近日,浙江嘉兴男子在明知道机动车在转弯或者倒车的时候,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话由机动车负全责,却还是连续半年以相同方法碰瓷七辆车辆。

3月17日,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驾驶时遇到碰瓷行为,调查监控后发现,在该男子被撞时,机动车有刹车或避让时间,但是该男子还是选择主动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非机动车方存在碰瓷行为时,机动车没有责任。在遇到碰瓷行为时,第一反应就应该报警,不要害怕麻烦而私下协商。如果对方索要误工费,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就诊单据以及连续三个月税务局完税证明,最好车内能够安装行车记录仪。

在行驶时应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

据了解,该男子为重庆人,在海宁务工在网上了解到机动车转弯或倒车时若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由机动车负全责,于是动起了“碰瓷”的歪脑筋。该男子于去年9月15日,骑电动车买早餐途中见一辆小汽车正在停车,便直接蹭了上去,获得赔偿1200元,此后以类似手法陆续碰瓷六辆车,共骗取保费16000余元。该男子表示,大多数车主会走保险赔付,不太关注事发细节。目前涉案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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