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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fm礼物提现比例(荔枝fm提现规则)

在使用一些网络应用时,

我们经常会碰到

充值设限、不退款、默认自动续费

的情况。

比如买了一年的会员服务,平台就自动给你续上了一年的会员服务,如果你没有在会员到期前取消,那么就

“被同意”

了,平台会

“悄悄”扣款

甚至有些应用的界面上,根本没有取消自动续费的选项。

被消费者广为诟病的还有应用平台

“充值容易,退款难”

,一些App不提供虚拟币充值后的退款服务,或者退款条件极为苛刻。

有些App只能充值指定金额,消费后,剩余的金额不多不少很“尴尬”,

要么继续充值消费,要么只能“白送”给平台。

充值前百般殷勤,想退款冷眼相待,

网络平台“霸王条款”你遇到过吗?

为花掉账户里剩余的10块钱

又往里“搭”了20元

“一想到我要把这10元白给平台,我就不高兴。”说起网络平台退款难的问题,新杭州人小万表示,“有一堆槽要吐。”

这个月月初,她尝试用打车软件神州专车的时候,没有特别留心它的充值规则

神州专车设定起始路线,先充值,后消费。

等到剩余金额不多时,小万才发现,这款App的充值规则有点“蹊跷”。

“新用户的优惠力度确实很大,平台送了我几张券,优惠券抵扣后还会剩下一些车费。最后,我的账户里还剩了10元,达不到神州的起步价。

那我想着,我不往里充钱,把钱提现总行了吧,谁知道,神州压根儿没有退款通道!

”小万说。

小万说,她研究了很多次,在页面上没找到退款入口,也就是说,只能往里充钱,不能提现。

为了把剩下的钱用完,她只能在原本没有叫专车需求、可以拼车的情况下,再叫一辆神州专车,争取把损失最小化。

“就为了把这点钱花完,我再一次充值,扣完款之后仍有剩余,我就只能循环往复再用,如此三次。我算了笔账,每一趟神州至少要比滴滴贵10元,

也就是说为了花掉这10元,我又搭了20元进去。”

小万说。

结局是,用到最后一次,小万账户里还剩下了1.98元,她赶紧卸载了App。“亏了一包辣条钱。”

小万笑笑,“以后是不敢用了。”

知识付费平台

剩余金额不能提现或转赠

社区问答、付费课程、产品订阅……近年来,知识付费平台成为了一种趋势,为知识买单的同时,用户也遇到了一些小问题。

小叶是某知识付费平台的粉丝,在几家主流知识付费平台上都花钱买过网课,陆陆续续花了上千块钱。

“有些平台的课程比较水,没啥技术含量,渐渐地就不再用了。到现在账户里剩下的钱也没办法退款或者提现,

这些钱说多不多,就几十元,但如果用户基数大,那也是一笔比较可观的沉淀资金。

我当然知道这是平台的一种销售捆绑,但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营销手段。

再说,万一平台倒闭,充值的钱就更加找回无门,消费者就该自认倒霉吗?”

小叶说。

在喜马拉雅、荔枝FM、得到等知识付费平台上,记者都找到了

“充值后不能提现或者转让”

的规定。

今年2月,江苏苏州一位大学生将中国知网告上法庭,

原因是下载一篇7元的付费论文,需要先在中国知网充值50元钱。

对此,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关于最低充值金额限制的规定无效。目前,中国知网已对收费方式进行了调整。

然而这种充值“最低消费”、“指定金额”的模式仍存在于多个平台上。比如得到App,最低充值6元,接下来是68元、88元、208元、388元和998元。

喜马拉雅对此的解释是,由于苹果公司规定,苹果设备在充值时只能选择预设好的充值金额。

去年买的印象笔记会员

到期后一声不吭“悄悄”扣款

“自动扣了我将近150元,也没打声招呼,翻了好久记录才知道是印象笔记。”小王说。

查了好久才想起来是印象笔记,小王说,这款App她是前年开始使用的,订了一年高级账户,用了几个月就弃用了,也早就忘了自动续费的事儿。

“关键是,会员早在去年就到期了,只因为我没有在App Store上绑定支付方式,平台没办法扣款。这次我前脚刚绑定,它就自动扣了款,有种吃了哑巴亏的感觉。”

小王说。

确定以后不会使用这款App了,她的下一步是找印象笔记官方,看能否给予退款。

“手机端、电脑端都找不到‘申诉’通道或者客服联系方式,最后在官方网站上找到邮箱地址,发了一封邮件过去,一天后收到回复,让我联系苹果官方,苹果官方给我的回复是,他们也没办法给我退款。

两边推来推去,最后不了了之。

”小王说。

退款无望,那就取消续订吧,小王翻遍了整个App,也没看见取消续订的按钮。“最后查了百度,才知道应该在支付宝或者App Store里取消。还看到了网友们的吐槽,

像我这样‘被续费’的,还真不少。

新闻链接

网络平台充值后大部分无法退款

6月10日,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了31家网络平台充值消费体察结果,其中仅7家网络平台可自行退款并实时到账,有3家平台无法退款。28家以购买非游戏类虚拟币形式充值的网络平台中,15家平台无法退款。

引诱消费者将钱存放在网络经营者指定的平台账户中,通过“互联网+销售”模式来捆绑消费者资金,但部分平台却不同意退款,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21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网络平台充值退款并非“不能”而是“不为”。比如,上海市消保委消费体察一经发布,多家互联网平台启动退款,并给予书面回复。有的平台表示,修改用户充值协议,在法律关系上明确消费者“预充值可以退款”,并设置“退款”按钮,实现一键退款。可见,网络平台只要依法依规行事,尊重消费者,“不可退”就不会存在。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

应该认识到在网络平台自己账户中

充值的资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自己。

面对网络平台充值不可退现象,

应及时依法维权。

你有过类似经历吗?评论区说说

来源:闪电新闻、山东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等

编辑:庞亚茹 审核: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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